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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建工业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行动的通知

2018-06-06 15:15:02   来源:   点击: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安委办发[2018]47号)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安委办发[2018]47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在建工业项目施工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树立安全生产观念,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和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和遏制在建工业项目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二、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在建工业项目施工安全大检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对本辖区在建工业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大排查整治。按照《方案》里治理范围和治理重点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检查在建工业项目中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在建工业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成立本单位在建工业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判,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组织开展在建工业项目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在建工业项目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及时总结分析。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做好工作的阶段性分析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在建工业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请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工信委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2829195(传真),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http://www.1dianyg.com/uploadfile/2018/0606/201806060318135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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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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