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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简讯

转发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配电变压器和锅炉能效提升奖励项目计划的通知

2018-04-16 11:41:00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经贸、经济)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现将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配电变压器和锅炉能效提升奖励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8〕17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

各有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经贸、经济)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配电变压器和锅炉能效提升奖励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8〕17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企业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充分利用补助政策,加快推进配电变压器、锅炉能效提升奖励项目建设。为做好项目推进和监管工作,现将我市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项目下达情况

    2018年我市获得自治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奖励项目6项,计划投资1388.62万元,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实现年节电120.92万千瓦时;获得自治区锅炉能效提升奖励资金项目7个,计划投资1636.8万元。

    二、资金申请程序及要求

配电变压器和锅炉能效提升奖励资金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分批拨付。各企业项目完成全部或部分改造后,分别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6〕124号)及《关于做好自治区锅炉能效提升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6〕870号)关于奖励资金申请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向市工信委提出核查申请,同时抄报企业所在地县级工信部门。市工信委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核查无误后,联合市财政局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通过现场核查后,市工信委、财政局向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报送项目核查情况并申请奖励资金。

    2018年自治区将分两批审核各市项目完成情况,审核通过后将奖励资金拨付项目所在地财政局,再由项目所在地财政局将资金核拨给具体项目承担单位(配电变压器、锅炉改造企业获合同能源管理单位)。各企业完成全部或部分改造后,分别于2018年9月5日前、2018年11月15日前,分两批向市工信委提出核查申请。

市工信委联系人:廖文亚,联系电话:2846838,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市财政局联系人:潘虹剑,联系电话:2855191,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8365 一365.com           百色市财政局

                                   2018年4月15日http://www.1dianyg.com/uploadfile/2018/0426/201804261142478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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