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节能减排 > 节能简讯 > 列表
节能简讯

28365 一365.com转发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第一批)的通

2018-03-22 09:35:02   来源:   点击: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第一批)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8〕154号)转发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开展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第一批)申报工作。

28365 一365.com转发关于组织

申报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

(第一批)的通知

 

各工业园区(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经贸、经济)局: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第一批)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8〕154号)转发你们。结合我市情况,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组织实施。

    一、请各工业园区、各县(市、区)按文件要求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开展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第一批)申报工作。自治区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获得自治区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名单的单位,给予一次性专项资金补助。

     二、各申报园区和企业对照相关标准或要求编制“自评价报告”后,应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国家工信部或自治区工信委发布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开展现场评估。

    三、经第三方评价合格的工业园区直接向我委提交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经第三方评价合格的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经贸、经济)局提交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各县(市、区)对企业材料进行审查后,向我委推荐评估合格、在本地成绩突出且具有代表性的绿色产品、绿色工厂、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

    请各工业园区、各县(市、区)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电子版发邮箱)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循环经济科)。

    联系人:廖文亚,电话:0776-284683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绿色制

        造体系建设示范(第一批)的通知》(桂工信节能

        〔2018〕154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

          名单(第一批)的通告(工信部节函〔2016〕468号)

       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    

         价中心(第一批)的通告(桂工信节能函〔2018〕506号)

 

 

     28365 一365.com

                              2018年3月21日

http://www.1dianyg.com/uploadfile/2018/0322/20180322093752500.zip
http://www.1dianyg.com/uploadfile/2018/0322/20180322093755193.zip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上一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转发关于增补推荐一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
下一篇:百色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